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第十三条规定 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办法修订
2025-02-20 12:09:35 财经资讯
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第十三条规定
1. 监督管理责任
***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进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。
2. 内部控制制度
金融机构需建立健全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内部控制制度,评估风险并建立相应风险管理机制。
3. 监管主体
***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反洗钱资金监测、制定反洗钱规章,并监督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。
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办法修订
4. 反洗钱监管制度完善
为了督促金融机构有效履行反洗钱义务,规范监督管理行为,修订办法适应新形势。
5. 内部控制制度升级
金融机构须牵头负责反洗钱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,调整涉及重大反洗钱风险事项。
6. 境外机构监管加强
境外分支机构和控股附属机构受当地监管,要求更严格。
7. 配套办法实施
金融机构需配合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办法实施,以规范整个金融机构反洗钱体系。